l宜蘭縣l身心障礙者l參加公職考試補習費補助l 一、係稱由考選部所辦理之 「公務人員考試」 及「 專 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」 等各類 二、設籍本縣六個月以上,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,且參加公職考試補 習課程者,於考試完畢後三個月內,得檢具下列文件向本府申請,逾 期不予受理: 三、補助標準: 補助額度以其參加公職考試補習費用百分之六十計算,最 高補助新台幣三萬元;每人以補助一次為限 ⭐詳情請看 https://goo.gl/qx9P7H l輔導退除役官兵l參加就業考試進修補助l 一、補助對象:符合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二條所定之校級以下退除役官兵。 二、補助範圍:政府立案補習班所開設考試類科之班別。 三、補助方式: (一)補助次數: 每年限申請一次,每人補助上限為四次( 自103年度起算)。 (二)補助金額: 1.考試院舉辦之國家考試: 實際到班上課補習之班別:每次申請金額上限10,000元。 函授、購買教材或其他非屬到班上課補習之課程:每次申請金額上限4,000元。 未達上限者,覈實補助。 ⭐ 詳情請看 https://goo.gl/FWyocW l宜蘭縣l經濟弱勢戶l報考公職補習費補助計畫l 一、報考公職補習費補助: (一)本計畫所稱之公職考試,係指考選部所辦理之 「公務人員考試」 、 「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」 、 「國營事業」 等各類考試。 (二)本計畫所稱之國營事業,如附件一覽表。 (三)申請人參加考試補習課程,應於 考試完畢後三個月內 ,檢具下列 文件向本處申請: 補助標準: 1 .每人以補助 1 次為限。 2.補習費補助額度,以實際課程費用計: a.低收入戶:最高補助金額以新臺幣 2 萬元為限。 b.中低收入戶:最高補助金額以新臺幣 1 萬元為限。 3.為鼓勵民眾透過報考公職考試以取得就業機會,凡考取本 項計畫所稱之公職考試者,給予獎勵金: a.低收入戶:新臺幣 1 萬元。 b.中低收入戶:新臺幣 5,000 元 ⭐ 詳情請看 https://goo.gl/S1HmtN ...